索引号 | 5304002020113860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3-13 |
我市5条务实措施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近日,记者从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精神,统筹推进全市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和稳增长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我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结合玉溪旅游实际,制定了《玉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旅游经济发展5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以认真细化落实云南省“22条”措施、及时办理暂退旅游质保金、开展“向抗疫人士献爱心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文旅营商环境等方面,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玉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5条措施》等精神,落实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对旅游企业用电的电价、缴纳失业保险费、减免经营性房租等诸多方面给予了优惠政策。并在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对吸引游客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以及2019、2020年度成功创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五星级饭店、五星级旅游民宿、五星级旅游营地的企业给予补助或奖励;暂退各旅行社80%质量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两年,从今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5日,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旅行社渡过难关恢复业务。
《措施》还规定,动员全市文化旅游服务企业,开展“向抗疫人士献爱心年”活动,热情接待和关心参加一线抗疫的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展现玉溪人民热情好客、关爱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让抗疫人士在玉溪感受到家乡般的温暖和回家的感觉;树立诚信为本、游客至上的旅游服务观念,开展“来到玉溪,购物无忧”活动,激励经营者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形成全市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旅游服务新风尚,加强市、县(市、区)旅游商品退换货监理中心、11个酒店或游客中心服务点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展示玉溪城市良好的诚信形象。
与此同时,精简压缩行政审批程序,对旅行社设立审批和旅行社信息变更备案,实行网上申办;进一步简化导游转出、转入手续,由“原雇佣方出具相关证明”调整为“本人承诺制”,通过本人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转出、转入手续;对三星级饭店评定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据悉,这一《措施》充分考虑到了我市旅游企业当下普遍关切的问题,在降低旅游企业成本、优化文旅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务实举措。(玉溪日报记者 顾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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