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0848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01-22 |
县纪委县监委“三剂良方”助力干部队伍“活血生肌”
2023年以来,峨山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容错纠错“三剂良方”,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用党的纪律教育人、帮助人、转化人、挽救人,在全县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为探路者护航,让有为者有位”的良好氛围。
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营造“支持依法举报、查处诬告陷害、保护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2023年以来,共召开澄清正名会11场次,为4名党员干部和7个单位进行澄清正名。
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常态化回访教育,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情况,精准定制“一人一策”暖心回访方案,并督促有关党组织结合实际给受处分干部交任务、压担子,让受处分干部变“有错”为“有为”,让“掉队”干部重振精神再出发。2023年以来,对32名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真改革、真创新的干部大胆容错纠错。在实践中,精准把握容错纠错的原则、对象、条件、情形、程序等,明辨“为公”还是“为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明确划出什么错能容、什么错不能容的红线,既给勇于创新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又防止容错免责减责机制成为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挡箭牌”。(玉溪日报通讯员 李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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